盛恒动态
SHENG HENG NEWS
动态分类
>
>
>
沈阳怎么能被判上述不加刑

沈阳怎么能被判上述不加刑

  • 分类:服务客户
  • 发布时间:2021-12-13
  • 访问量:

【概要描述】沈阳怎么能被判上述不加刑

离我近的律所,附近的律所,盛恒律师事务所,源于1999年,拥有实战经验丰富的强大律师团队,可办理各类案件,一对一在线解答问题,口碑好,专业度高,胜诉率行业内领先。

有纠纷如何起诉对方?律师能帮我做什么?委托律师办理案件,省时省力更省心。盛恒律师事务所,一对一解答问题,业务范围广,辩诉能力强,胜诉率高,收费价格透明,服务品质看得见。

沈阳怎么能被判上述不加刑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是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其它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

沈阳怎么能被判上述不加刑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具体规定:
(一)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它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二)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
(三)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四)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
(五)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沈阳怎么能被判上述不加刑



 

盛恒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部】

服务范围:刑事案件咨询、会见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辩护、刑事诉讼代理、刑事附带民事代理、企业刑事法律风险评估与防范等。

沈阳怎么能被判上述不加刑

 

盛恒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盛恒律师事务所始终以成为“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全球金融行业最佳服务商”,成为持续发展的“百年律所”,与合作者共同发展、实现合作共赢为愿景,布局全国、辐射全球,让更多客户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有力的保障。

沈阳怎么能被判上述不加刑

【概要描述】沈阳怎么能被判上述不加刑

离我近的律所,附近的律所,盛恒律师事务所,源于1999年,拥有实战经验丰富的强大律师团队,可办理各类案件,一对一在线解答问题,口碑好,专业度高,胜诉率行业内领先。

有纠纷如何起诉对方?律师能帮我做什么?委托律师办理案件,省时省力更省心。盛恒律师事务所,一对一解答问题,业务范围广,辩诉能力强,胜诉率高,收费价格透明,服务品质看得见。

沈阳怎么能被判上述不加刑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是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其它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

沈阳怎么能被判上述不加刑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具体规定:
(一)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它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二)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
(三)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四)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
(五)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沈阳怎么能被判上述不加刑



 

盛恒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部】

服务范围:刑事案件咨询、会见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辩护、刑事诉讼代理、刑事附带民事代理、企业刑事法律风险评估与防范等。

沈阳怎么能被判上述不加刑

 

盛恒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盛恒律师事务所始终以成为“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全球金融行业最佳服务商”,成为持续发展的“百年律所”,与合作者共同发展、实现合作共赢为愿景,布局全国、辐射全球,让更多客户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有力的保障。

  • 分类:服务客户
  • 发布时间:2021-12-13
  • 访问量:
详情

沈阳怎么能被判上述不加刑

离我近的律所,附近的律所,盛恒律师事务所,源于1999年,拥有实战经验丰富的强大律师团队,可办理各类案件,一对一在线解答问题,口碑好,专业度高,胜诉率行业内领先。

有纠纷如何起诉对方?律师能帮我做什么?委托律师办理案件,省时省力更省心。盛恒律师事务所,一对一解答问题,业务范围广,辩诉能力强,胜诉率高,收费价格透明,服务品质看得见。

沈阳怎么能被判上述不加刑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是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其它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

沈阳怎么能被判上述不加刑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具体规定:
(一)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它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二)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
(三)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四)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
(五)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沈阳怎么能被判上述不加刑

 

盛恒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部】

服务范围:刑事案件咨询、会见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辩护、刑事诉讼代理、刑事附带民事代理、企业刑事法律风险评估与防范等。

沈阳怎么能被判上述不加刑

 

盛恒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盛恒律师事务所始终以成为“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全球金融行业最佳服务商”,成为持续发展的“百年律所”,与合作者共同发展、实现合作共赢为愿景,布局全国、辐射全球,让更多客户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有力的保障。

关键词: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盛恒动态

盛恒律师事务所恭祝大家新春快乐
2025-01-27

盛恒律师事务所恭祝大家新春快乐

星霜荏苒,居诸不息。乙巳蛇年的晨曦初露,我们欣然迎来了充满祥和与希望的2025年新春佳节。值此辞旧迎新、瑞气盈门的美好时刻,盛恒律师事务所谨向全体同仁及家属,以及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盛恒发展的各级领导、合作客户和社会各界友人,致以最诚挚的新春问候与祝福!
查看更多
盛恒律师事务所召开2024-2025年度工作会议
2025-01-07

盛恒律师事务所召开2024-2025年度工作会议

盛恒律师事务所2024-2025年度工作会议近日在沈阳召开。盛恒律师事务所全球董事会主席王珩、总所主管级以上管理者及全辖各分所中高层管理干部出席会议。
查看更多
盛恒律师事务所恭祝大家2025新年快乐
2024-12-31

盛恒律师事务所恭祝大家2025新年快乐

律回春渐,新元肇启。2025悄然而至,美好希冀如约而来。在这辞旧迎新的美好时刻,盛恒律师事务所谨向所有关心和支持盛恒发展的各级领导、业界同仁、合作客户以及社会各界朋友致以最诚挚的感谢和最美好的祝福!
查看更多
上一页
1
2
...
391

底部简介

发布时间:2021-09-07 11:37:27

盛恒律师事务所

 

盛恒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发展总部位于中国•沈阳,业务总部设于中国•上海,欧洲总部设于德国•法兰克福。目前已经设立全资分所二十余家,业务已覆盖我国,辐射全球。历经二十余年的打造与发展,盛恒已成为集全球化、规模化、品牌化、信息化为一体的全球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

底部联系我们

发布时间:2021-11-04 16:42:23
电话 联系电话:400-6180400
地址 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号市府恒隆办公楼62层
邮箱 电子邮箱:shengheng_hr@163.com

底部二维码

发布时间:2021-09-07 12:00:30

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二维码

快手号

二维码

抖音号

© 2021 辽宁盛恒律师事务所     辽ICP备13000363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沈阳  

盛恒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