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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生活中你是否无意间触犯走私废物罪

沈阳生活中你是否无意间触犯走私废物罪

  • 分类:服务客户
  • 发布时间:2021-11-24
  • 访问量:

【概要描述】沈阳生活中你是否无意间触犯走私废物罪

找律师咨询法律纠纷问题,去哪里找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盛恒律师事务所,二十余家分所,业务遍布全国。百人律师团队,多年真实诉讼经验,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找专业律师更放心。

有法律问题想找沈阳当地律师?盛恒律师事务所,辽宁知名大律所,提供免费咨询热线,先咨询,再委托,专业律师团队承接各类案件,快速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沈阳生活中你是否无意间触犯走私废物罪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

  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或者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一吨以上不满五吨的;

(二)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非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吨以上不满二十五吨的;

沈阳生活中你是否无意间触犯走私废物罪



 

(三)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二十吨以上不满一百吨的;

(四)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等情形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走私数量超过前款规定的标准的;

(二)达到前款规定的标准,且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等情形的;

(三)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标准,但造成环境严重污染且后果特别严重的。

沈阳生活中你是否无意间触犯走私废物罪

 

盛恒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盛恒律师事务所目前在职员工过千人,办公场所总面积过万平,团队由专业律师人才、专业市场人才、专业管理人才组成,业务涉及各主要法律服务领域,为国内及国际客户提供专业精准、稳定持续、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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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沈阳生活中你是否无意间触犯走私废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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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

  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或者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一吨以上不满五吨的;

(二)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非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吨以上不满二十五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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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二十吨以上不满一百吨的;

(四)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等情形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走私数量超过前款规定的标准的;

(二)达到前款规定的标准,且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等情形的;

(三)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标准,但造成环境严重污染且后果特别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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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恒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盛恒律师事务所目前在职员工过千人,办公场所总面积过万平,团队由专业律师人才、专业市场人才、专业管理人才组成,业务涉及各主要法律服务领域,为国内及国际客户提供专业精准、稳定持续、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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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

  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或者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一吨以上不满五吨的;

()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非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吨以上不满二十五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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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二十吨以上不满一百吨的;

()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等情形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走私数量超过前款规定的标准的;

()达到前款规定的标准,且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等情形的;

()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标准,但造成环境严重污染且后果特别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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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7 11: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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