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拆除!?不履责你该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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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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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沈阳拆除!?不履责你该这么做!盛恒律师事务所始终以成为“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全球金融行业最佳服务商”,成为持续发展的“百年律所”,与合作者共同发展、实现合作共赢为愿景,布局全国、辐射全球,让更多客户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有力的保障。
沈阳拆除!?不履责你该这么做!
【基本案情】
原告等人在某市某地分别拥有宅基地住房,2017年初,原告的住房被某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未经城市建设规划行政部门审批为由拆除,因原告等人发现在自己宅基地上有非法占地施工行为,于2017年10月16日向被告提出检举控告,要求对非法侵占自己宅基地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并告知查处结果。被告收到原告的控告信已经两个多月,其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导致原告的宅基地在受到非法侵占的情况下不能获得相应救济,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等人为此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被告不依法履行查处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依法履行。
沈阳拆除!?不履责你该这么做!
【裁判结果】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答辩称,《检举控告信》没有及时送达被告的责任主体主要在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门卫室秩序维护人员,被告履行期的时限应以行政机关收到信件时间计算,至今并未超过两个月的时限,且被告收到之后已经做出答复。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邮寄检举控告信的快递收件人处已经明确写明“……局长”,特快专递查询载明“x年x月x日投递并签收单位收发章”,可以证明该检举控告信已寄送至被告,故被告的辩解法院不予采纳。鉴于被告已在诉讼期间履行了答复职责,判决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故法院最终判决:确认被告拖延作出答复的行为违法。
沈阳拆除!?不履责你该这么做!
【盛恒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起诉期限,主要问题是起算日期。本判决明确了被告履行查处职责的履行期限应从其收到之日起计算。本案被告在履行期内未依法核查原告的申请,忽视其权益保障,构成不依法履责。因被告诉讼期间作出了审核,法判决其继续履行已无实际意义,但仍然判决其不履责行为违法,符合行政诉讼的规定,彰显了司法审查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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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等人在某市某地分别拥有宅基地住房,2017年初,原告的住房被某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未经城市建设规划行政部门审批为由拆除,因原告等人发现在自己宅基地上有非法占地施工行为,于2017年10月16日向被告提出检举控告,要求对非法侵占自己宅基地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并告知查处结果。被告收到原告的控告信已经两个多月,其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导致原告的宅基地在受到非法侵占的情况下不能获得相应救济,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等人为此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被告不依法履行查处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依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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