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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分行与辽宁某某房屋土地开发公司、沈阳某某集团保证合同纠纷案。(标的额1800万元)本所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该案。因某某公司欠某某集团土地转让金,中国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某某集团遂将某某集团及中国银行起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盛恒成果】
本案难点在于,《担保法》解释出台前,关于银行分支机构提供担保行为效力如何判断,法律无明确规定。本所律师代理该案后,及时了解了案件事实,并根据案件事实提出利于中国银行免除保证责任的观点。最终沈阳市中院采纳了本所律师的观点,判决只让中国银行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一审判决下达后,某某集团不服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审理后同样支持了本所律师的观点,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本案以司法判决形式为此类纠纷确立了裁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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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7 11:37:27
盛恒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发展总部位于中国•沈阳,业务总部设于中国•上海,欧洲总部设于德国•法兰克福。目前已经设立全资分所二十余家,业务已覆盖我国,辐射全球。历经二十余年的打造与发展,盛恒已成为集全球化、规模化、品牌化、信息化为一体的全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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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04 16: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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