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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08年,辽宁某某实业有限公司申请破产,这是市场化破产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起破产案件,我所被指定为破产管理人。
【盛恒成果】
辽宁盛恒律师事务所是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批入围的12家管理人之一。通过我所律师积极工作,该案最终分配现金2,774,182.92元,分配股份股票1,128,967股,圆满地完成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场破产后第一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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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7 11:37:27
盛恒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发展总部位于中国•沈阳,业务总部设于中国•上海,欧洲总部设于德国•法兰克福。目前已经设立全资分所二十余家,业务已覆盖我国,辐射全球。历经二十余年的打造与发展,盛恒已成为集全球化、规模化、品牌化、信息化为一体的全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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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04 16: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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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7 12: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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