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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5年,中国银行发放给辽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屋开发贷款出现违约。
【盛恒成果】
盛恒律所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组织起诉材料,2015年4月28日,辽宁省高院立案受理,之后律师迅速与办案法官沟通,表达了银行的时间要求,希望能够尽快开庭。在律师多次工作的情况下,法官与被告多次沟通,最终被告表示同意,2015年5月5日,辽宁省高院作出调解书,8天内中国银行即取得胜诉的法律文书。
调解书生效后,我所律师立即申请执行,为了加快案件执行进度,我所律师沟通由辽宁省高院迅速指定由大连海事法院执行。
经我所律师工作,该案的查封、评估、拍卖等工作均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2015年11月24日,大连海事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将价值近3亿元的财产抵债给中国银行,圆满完成了银行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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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7 11:37:27
盛恒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发展总部位于中国•沈阳,业务总部设于中国•上海,欧洲总部设于德国•法兰克福。目前已经设立全资分所二十余家,业务已覆盖我国,辐射全球。历经二十余年的打造与发展,盛恒已成为集全球化、规模化、品牌化、信息化为一体的全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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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04 16: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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