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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某某(大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北京某某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纠纷。某某(大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涉案作品共8个板块的动画作品(以下简称“动画作品”)合法著作权人。某某(大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现北京某某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授权许可,在其官网、作品库及独立网站上传、提供了上述动画作品,并以招投标协议或其他形式,在全国大范围合作方的微信公众号或官网平台上向公众提供并散布上述动画作品的在线点播服务,致使公众可以在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该等作品。
【盛恒成果】
辽宁盛恒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团队代理本案,经取证调查,发现侵权图书馆多达一百多家,侵权数额庞大,本案在全国知识产权案件中规模和范围非常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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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7 11:37:27
盛恒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发展总部位于中国•沈阳,业务总部设于中国•上海,欧洲总部设于德国•法兰克福。目前已经设立全资分所二十余家,业务已覆盖我国,辐射全球。历经二十余年的打造与发展,盛恒已成为集全球化、规模化、品牌化、信息化为一体的全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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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04 16: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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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7 12: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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