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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0年11月24日,中国移动某公司联系盛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提出其被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理由是网站上播放侵犯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
【盛恒成果】
经律师分析根据该案案情,中国移动某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该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受到“避风港原则”的保护,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被侵权人的通知后,认为可能侵权的,积极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而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扩大部分与该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盛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建议中国移动某公司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后,和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积极有效的谈判,经过双方的有效谈判,最终双方私下友好和解。
该案减少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并在公众面前维护了委托人的良好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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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7 11:37:27
盛恒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发展总部位于中国•沈阳,业务总部设于中国•上海,欧洲总部设于德国•法兰克福。目前已经设立全资分所二十余家,业务已覆盖我国,辐射全球。历经二十余年的打造与发展,盛恒已成为集全球化、规模化、品牌化、信息化为一体的全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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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04 16: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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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7 12: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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